粤科政字〔2009〕9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委)、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质监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粤科高字〔2008〕45号)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联合组织对申报医疗器械、工业装备与自动化系统、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通信产品和软件等5个领域的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评审和复审。根据评审结果,现认定“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2G/3G移动通信直放站”等130个产品(名单见附件)为2009年广东省第一批自主创新产品,有效期3年。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 省知识产权局 省质监局
二○○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