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奖字〔2009〕8号
200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请各推荐单位及完成单位将本年度推荐的受理项目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2009年7月16日至2009年8月16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
鉴于我们在《关于推荐200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粤科奖字〔2009〕3号)文中就已经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就处理好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的名称及排序等问题,在本次公示期满后,将不再受理有关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出现错漏问题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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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