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2009年招考广东省科技厅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9-05-22     点击量: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公务员招考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招考广东省科技厅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2009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

  二、报考资格复审地点

  广东省科技厅人事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712房。(可乘坐公共汽车或地铁二号线在中山纪念堂站下车)

  三、报考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今年全省统一划定的公务员招考录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95分、《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的我厅招考主任科员以下的职位和规定的面试对象比例,确定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对象。详见下列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1     206440214618        刘  娟          206
            2     206440214702        许  哲          206
            3     206440214703        张文婕        206

  四、报考资格复审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件、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凡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的、放弃面试的、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将于2009年6月3日至6月7日组织面试。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面试公告。

                                  
广东省科技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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