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公务员招考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招考广东省科技厅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2009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
二、报考资格复审地点
广东省科技厅人事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712房。(可乘坐公共汽车或地铁二号线在中山纪念堂站下车)
三、报考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今年全省统一划定的公务员招考录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95分、《广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的我厅招考主任科员以下的职位和规定的面试对象比例,确定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对象。详见下列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1 206440214618 刘 娟 206
2 206440214702 许 哲 206
3 206440214703 张文婕 206
四、报考资格复审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件、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凡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的、放弃面试的、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将于2009年6月3日至6月7日组织面试。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面试公告。
广东省科技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