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09〕54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今年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称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根据《关于开展创新基金10周年专题调研和宣传采访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2009〕007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的总结调研活动通知以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要有领导专门负责,并指定联系人。
二、要认真总结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来的工作,按照调研提纲,总结创新基金实施的成效、体会、经验及存在问题和不足。
三、各地市要深入挖掘项目实施效果好、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材料。
四、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拟在2009年5月~10月间组织报道团队对我省的创新基金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采访报道,各地市要密切配合和协助,以保证采访报道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地市须在2009年6月20日前将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的总结报告一份、典型案例3~5项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到省科技厅。
六、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号楼405室
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87680016@163.com
联 系 人: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邹细平
电 话:020-37666743 13710388762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梁丽娟
电 话:020-83163878
附件:⒈关于开展创新基金10周年专题调研和宣传采访工作的通知
⒉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地市联系人员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