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粤港双方商定2009年继续围绕对两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开展重点突破联合招标。
本次招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香港资助的项目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1、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2009498A1)
2、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2009498A2)
3、节能与新能源示范工程(2009498A3)
4、粤港产业技术平台与先进技术应用(2009498A4)(联合资助)
5、电子关键元器件及基础材料(2009498B1)
6、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2009498B2)
7、电力电子关键技术及设备(2009498B3)
8、生物医药与中药现代化(2009498C1)
9、环境污染控制关键技术与示范(2009498C2)
10、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2009498D1)
11、农产品与食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2009498D2)
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和珠海高新区的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各市在相关媒体上的公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网站。
二、投标要求
1、广东省政府资助的项目,其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单位,其成果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内;各地市政府资助的项目,其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当地市注册的单位,其成果产业化必须在当地市;香港特区政府资助的项目,其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在香港境内注册的单位。
2、粤港联合资助的项目,其投标单位必须是由粤港双方联合组成的投标体,且须就选定的项目分别在粤港两地同时投标(粤)或申请(港)。
3、主投标单位须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及产业化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配套资金。
4、鼓励粤港澳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鼓励教育部直属高校参与联合投标。
5、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立专帐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6、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
三、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9至27日,每日9:00—12:00, 14:30—17:30(下同),过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
地点:省科技厅、佛山市、东莞市出售招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8楼(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联系人:张娟、叶苗子,电话:020-87684750、87685475,传真:020-87602203)。
深圳市、珠海高新区、香港的招标文件由各自的网站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地点
省科技厅、佛山市招标项目的送达时间为2009年7月3日9:00—12:00,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得邮寄;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
深圳市、东莞市、珠海高新区、香港项目的送达时间和地点:详见各自网站。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7月3日14:30;
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五楼。
深圳市、东莞市、珠海市高新区、香港项目详见各自网站。
六、评标
粤方评标方式:开标后将立即组织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分为书面投标文件评审和考察答辩二个阶段进行。
港方评审方式:详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网站。
粤港联合资助项目评标方式:分别按照粤港两地的评标(评审)方式进行。
七、定标
省政府资助的项目,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汇总各牵头单位立项情况,报省政府批准选定。
各地市的项目由各地市政府择优选定。
香港资助的项目,由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
粤港联合资助的项目,由粤港双方根据各自的评审结果共同商定。
八、揭标方式
在《南方日报》、南方网、省科技厅网站及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珠海市、香港创新科技署等网站上发布。
九、相关网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址:http://www.gdstc.gov.cn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www.gdet.gov.cn
广东金科网网址:http://www.sti.gd.cn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网址:http://www.gdte.cn
南方网网址:http://www.southcn.com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网址:http://www.szsti.net
佛山市政府网: http://www.foshan.gov.cn
东莞市科技局网:http://www.dgstb.gov.cn
珠海市高新区信息网:http://www.zhuhai-hitech.com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http://www.itf.gov.hk。
特此公告。
广东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