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9-04-24     点击量:

粤科高字〔2009〕4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广东省电力研究设计院等564家企业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

  该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29日,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附件:1、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pdf文件)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