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印两国1988年签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双方在这一框架下已召开了5次联委会会议。2005年4月温总理访问印度,双方领导人一致强调要加强两国的科技合作。2006年中印双方成立了“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确定中印政府间科技合作在“联委会”和“指导委员会”的框架下开展。
科技合作是中印双边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印两国同为世界发展中大国,科技发展水平、模式和内容各有千秋,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加强中印科技合作与交流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增进了解,形成良好的即竞争又合作的互惠关系,为两国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为落实双方领导人关于加强中印科技合作的指示精神,为推动中印科技合作积极务实地开展起来,同时为召开联委会第六届会议做准备,双方确定将地震工程、天气预报、气候变化、纳米技术和生物纳米技术作为近期合作的重点领域,并协商启动中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六次会议联合研究项目征集工作。
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征集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我司将按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有关程序进行项目的评审和立项,并于联委会第六次会议结束后,以发文形式将确定的联合研究项目通知各有关单位。未被选中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中国科技部与印度科技部(DST)将分别为各自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所需的合作研究经费。
申报办法 :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中印联合研究项目申请指南》填写申请表格
2.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科技厅审核,由我厅审核通过后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
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科技厅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5日。
联系人:对外合作处 董 茗
电话:020-83548309、83163865
传真:020-83516596
广东省科技厅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四日
附件:
1. 中印联合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2. 申请表格(中)
3. 申请表格(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