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7-12-12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单位名称: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定代表人:夏俊杰。

  设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8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毒理楼4楼30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毒理楼4楼634㎡)。
许可证号:SYXK(粤)2015-0068。

  有效期:2015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6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程锦泉。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夏俊杰。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7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计划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