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规财字〔2017〕1972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 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69号)已分别自2016年3月10日和2016年6月27日起施行,并对发展“四众”平台,促进创新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废止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法制办〔2017〕2号)要求,省科技厅和省金融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发展科技股权众筹 建设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104号)已不再适用,现予以废止。
省科技厅 省金融办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