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18〕1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17年第四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7家已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广州悦源动物养殖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SCXK(粤)2015-0038)、高要市康源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SCXK(粤)2014-0025)和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SCXK(粤)2013-0022)等3家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已注销行政许可,未进行检测;(详见附件1)。
二、对8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使用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所有受检单位的环境设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17年第四季度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结果
2、2017年第四季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测结果
省科技厅
2018年1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