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字〔2015〕25号
根据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将2015-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经费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9月25日至9月30日,共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反映。
联系方式:省财政厅工贸处:020-83170266;省科技厅高新处:020-83163643
附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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