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8〕6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53号)要求,请各地市积极组织本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考核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评价工作使用2017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二、请组织本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18年4月30日前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tj.ctp.gov.cn)提交2017年度工作总结。
三、工作总结报告要求详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刘健,020-83163872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53号)
省科技厅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