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广州万正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广州万正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和灿。
设施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科学城芳草甸路2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水泵房二楼11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水泵房二楼135㎡)。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130。
有效期:2018年5月21日~2023年5月20日。
(二)单位名称:中山珐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仁科。
设施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广济西路1号之一厂房5楼。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兔实验区66㎡;犬,犬实验区95㎡;猴,猴实验区9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120㎡)。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127。
有效期:2018年5月21日~2023年5月20日。
(三)单位名称: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维。
设施地址:东莞市东城樟村工业区。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动物中心一楼222㎡);屏障环境(小鼠,动物中心二楼133㎡)。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006。
有效期:2018年5月21日~2023年5月20日。
(四)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裴端卿。
设施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掬泉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B区。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一楼343㎡)。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131。
有效期:2018年5月21日~2023年5月20日。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