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发改高技〔2016〕1543号)、《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粤府〔2016〕120号)、第十二届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外事办《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重点落实事项的函》(粤委外办函[2018]35号),我厅现对“港澳台机构在省内设立的研发机构”、“外国机构在省内设立的研发机构”及“省内机构在境外(含港澳台)设立的研发机构”的情况开展调研。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的对象为省内地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省内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其他科研机构及企业。调研对象需统一收集、汇总其管理范围内涉外研发机构的设立情况。
二、 调研内容和指标
本次调研内容包括“港澳台机构在省内设立的研发机构”、“外国机构在省内设立的研发机构”及“省内机构在境外(含港澳台)设立的研发机构”三大类。主要指标包括研发机构名称、依托单位名称、设立时间、地点及机构简介。
三、 材料报送
请填写附件中《涉外研发机构设立情况调查表》,并于2018年6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广州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40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uyy@ste.gd.cn(可先发邮件至该邮箱索要电子版调查问卷以便填写)
四、 联系人
许莹莹,020-83561424
袁 艳,020-83562716
许 哲,020-83163861
附件: 《涉外研发机构设立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