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试行方案》(粤财工〔2015〕59号)、《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2015〕246号)和《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政策操作指引(试行)》(粤科政字〔2015〕164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地市科技等相关部门审核、省科技厅复核,以及企业研发补助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审定,拟对3774家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进行补助,共计23.23亿元。现将补助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或省财政厅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司圣奇,传真:020-83548567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斯恒,传真:020-8354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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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工贸处:王樱,传真:020-83170266
附件: 2016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