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产学研字〔2018〕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现场会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做好我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动态评估和管理,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了对2015年认定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动态评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通过动态评估的单位名单。通过评估的单位继续授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牌匾,有效期限为2018~2020年,享受新型研发机构的各项扶持政策。
新型研发机构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请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整合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和企业的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组织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省科技厅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