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基字〔2018〕156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于2018年6月启动了2018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工作,现将实地核查工作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8﹞1071号)的要求,对深圳市领先动物实验服务中心(已变更为深圳市领先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洋大学、广东蓝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纽唯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和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10家单位的2018年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条例》及相关标准的情形。
特此通报。
省科技厅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