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14〕1678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普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和《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280号)的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对截止2014年底前合同已到期,仍未结题验收的省科普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截止2014年底前项目合同已到期,仍未结题验收的省科普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验收结题方式分为会议验收结题和材料验收结题两种:
(一) 会议验收:省财政资助额度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主持验收,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材料验收:省财政资助额度小于10万元的项目,省科技厅委托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地市科技部门主持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由3名或以上的单数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其中1名担任专家组组长,综合其他专家的验收意见,形成项目验收结题意见。
三、验收材料
项目申请验收结题须提交的材料:
(一)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2)。
(二)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
(四) 省科普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
(五) 省财政资助额度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提交《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附件5),省财政资助额度小于20万元的项目提交《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附件6)。
(六) 项目绩效自评材料(附件7,8)。
(七) 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一式6份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到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立华,020-8768676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斯恒,020-83163910
传 真:020-87683149
E-mail:373829756@qq.com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1楼(邮编:510070)
附件:
1.省科普计划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截止2014年底)
2.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4.省科普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5.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
6.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
7.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8.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表
9.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普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4〕1678号)
省科技厅
2014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