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18〕23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奕志。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7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基础楼8楼1068㎡)。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189。
有效期:2018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
(二)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法定代表人:兰平。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5号楼1楼520㎡)。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190。
有效期:2018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赛业(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an Lanqing(韩蓝青)。
设施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科学城国际企业孵化器孵化楼(D区)D317号房。
适用范围:SPF级(基因工程大鼠、基因工程小鼠,350㎡)。
许可证号:SCXK(粤)2018-0032。
有效期:2018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
三、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广东纽唯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峰。
设施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敬业三街1号H栋402A房。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猴、猪,动物实验室东侧18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地鼠,动物实验室西侧145㎡)。
许可证号:SYXK(粤)2016-0160。
有效期:2016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
变更情形: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普通环境(兔、豚鼠,动物实验室东侧18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动物实验室西侧145㎡)。
适用范围变更后: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猴、猪,动物实验室东侧18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地鼠,动物实验室西侧145㎡)。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