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18〕40号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688号)文件精神,经过专家的考察评估,现将拟认定的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5~1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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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