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奖字〔2018〕1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要求,现面向全省征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项目(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条件和要求
(一) 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在近5年已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奖励,提名国家最高科技奖的人选原则上曾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且仍工作在科学研究第一线,提名国际科技合作奖人选原则上是为我国科技事业做出贡献的外国组织和个人。
(二)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并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以函件的方式于12月21日前向省奖励办报送。
二、征集提名项目(人选)材料要求
(一) 填写提名书初稿。为便于遴选,请按《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提名书初稿,特别注意对照“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完整地填写提名书初稿,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需在提名书初稿签名、盖章。
(二) 报送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7日17:00前向省奖励办报送项目提名书初稿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名项目(人选)遴选
省奖励办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征集的提名项目(人选)进行遴选。
(一) 对提交项目(人选)进行形式审查。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对提名书初稿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人选)不提名。
(二) 对遴选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在省科技厅网站对遴选通过的项目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作为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拟提名的项目(人选)。
四、向国家奖励办报送提名项目(人选)程序
(一) 提名书填写。填写内容应与公示内容一致,由项目(人选)所在单位填写,应及时在线填写,便于审核。
(二) 网络提交。项目(人选)所在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正式填写的提名书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交至省奖励办审核,期间可退回修改补充。
(三) 纸质材料提交。项目(人选)所在单位于2019年1月18日前向省奖励办报送正式提名书的纸质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163329、83163328、83163923
邮 箱:gdjlb@gdstc.gov.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省奖励办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