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8〕253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32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内容
全省范围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的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须参加本次统计工作(各地市清单详见附件1),鼓励其他孵化器、众创空间积极参与统计,并要求各地市参与统计的孵化器、众创空间不少于附件2的数量。
二、统计调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 数据填报方式。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数据填报须在广东孵化育成平台(http://register.gdfhq.org)完成,具体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各申报单位使用广东孵化育成平台账号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其中孵化器中部分企业数据由在孵企业自行登录其账号填报后汇总生成,账号可由在孵企业自行注册新增或由所在孵化器分配账号。
(二) 众创空间填报安排。
1.广东孵化在线(众创空间统计)将于2018年12月24日开放。各众创空间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报表中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
2.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19年1月5日前按照审核要求(附件4)审核通过后在系统进行提交,形成本区域内的众创空间信息汇总表(附件5)。
3.各填报单位提交通过审核的众创空间综合情况表纸质件一式1份(需经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页均要有火炬水印),由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连同2018年广东省众创空间统计信息汇总表(附件5)盖章件,于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 孵化器填报安排。
1.广东孵化在线(孵化器统计)将于2019年1月5日开放。各孵化器必须在2019年1月20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报表中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19年1月25日前按照审核要求(附件4)审核通过后在系统进行提交,形成本区域内的孵化器信息汇总表(附件6)。
3.各填报单位提交通过审核的孵化器综合情况表纸质件一式1份(需经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页均要有火炬水印),由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连同2018年广东省孵化器统计信息汇总表(附件6)盖章件,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统计审核要求
(一)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是国家评判各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全省创新驱动评价监测中各地市孵化育成体系评价数据来源于火炬统计,各地市绩效与火炬统计调查直接相关。统计工作完成情况也是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评审认定和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市、各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指定专人认真抓好落实。
(二) 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符合要求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调查组织工作,并做好数据的审核工作,审核要求详见附件4。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表指标咨询: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刘 健 020-83163872,陈祖儿 020-83525634
朱 婧 020-83163487
2.孵化在线平台技术咨询:
庞 工 ?18922955010?
3.报送邮箱:gdfuhuaqi@126.com
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省科技厅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