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应急中心)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和效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厅现组织开展省应急中心建设项目集中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8年~2010年合同约定日期到期的省应急中心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已完成合同书任务的应急中心也可参加本次验收。
项目结题工作是项目管理过程的重要内容,到期应结题的应及时结题。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组织单位按时完成本次验收结题工作。确实不能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延期客观情况的理由说明申请和建设计划,加盖单位公章,报省科技厅同意后,允许延期一次。往年已延期的项目此次验收必须结题。不能结题的应申请中止课题,并说明理由。
二、验收考核内容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合同书,对应急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三、验收材料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完整准确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真实准确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科技创新水平。请各单位于9月5日前提交以下结题验收纸质材料:
(一)《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三)承诺书(见附件4;);
(四)应急中心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如有变更,需附已审批通过的项目变更单);
(五)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一式1份),要求汇编成册,内容丰富。要求做好封面和目录,保持形式美观大方(格式内容见附件5);
(六)应急中心所获成果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标准等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七)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证明材料。
联系人:广东省计算中心 郑友亮,广东省科技厅社农处 刘世伟;
联系电话:(020)83163453,83163909
传真:(020)83163416
E-mail:ylzheng2008@qq.com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3号楼601室
邮政编码:510033。
附件:
1.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待验收名单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4.承诺书
5.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省科技厅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