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9〕791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办”)接到有关部门提请复核广东华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材料。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要求,省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复核。根据专家组复核意见,省高企认定办研究决定取消广东华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特此通知。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