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19〕8 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19年第一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2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1)。
二、对7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检测,受检单位的环境设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2)。
三、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SYXK(粤)2014-0036]已注销,未按照计划开展检测工作。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