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计字〔2009〕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显现,科技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 “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规划部署,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98号文)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切实增强发展后劲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省科技厅现决定统筹使用2009年至2012年科技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十大创新工程,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等一系列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集中资源,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支出的“乘数效应”,带动社会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投入力度,以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科技基础工程建设,加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和实施,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自主创新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与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中心环节,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科学组织论证,实施科技创新十大工程
㈠ 实施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珠三角地区重点围绕电子信息、IC设计、装备制造、新一代汽车及高性能动力电池、LED照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进行布局;东部主要围绕轻工装备、化工与食品领域进行布局;粤西以石油化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为重点进行布局;山区以“转移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进行布局。通过做大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企业自主研发、推动企业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推动科技金融和保险与企业紧密结合、推动企业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构建企业长效创新机制和模式,用更加开放的姿态和更加创新的机制,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创新资源,大幅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百强“创新型企业”。加强省、市、珠三角地区联动,扶持省级百强创新型企业成长为国家创新型企业。
㈡ 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按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区域(包括专业镇)技术服务与创新中心三大块进行构建,形成集群式的创新网络结构。实施重点产业“产业共性技术”重大专项,突破制约广东经济发展的共性技术瓶颈并在产业中推广应用。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卫星导航、节能与新能源、海洋、家用电器、纺织服装、装备制造、食品、建材、汽车、石油与精细化工、中药、造纸、现代物流等广东重点产业,建设并完善相关产业技术研究院或公共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和南方深海海洋科技创新基地。新组建一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扶持所依托的龙头企业提高研发能力;从已有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中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级工程中心,对行业重大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示范推广进行资助。建设一批区域技术服务与创新中心,提高区域技术服务与创新中心的装备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支持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和其它产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㈢ 实施主体科研机构建设工程。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需求,推动科研机构分类整合和公益科研业务重组,组建若干个主体科研机构。以现有优势工业研究院所为基础组建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为我省发展先进制造业提供技术支撑和公共服务。以农业领域龙头研究院所为基础组建农业领域主体科研机构,为我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持。以社会民生领域研究院所领头,组建社会发展领域主体科研机构,促进和谐广东建设。以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科研院所为基础组建现代服务业领域主体科研机构。
㈣ 实施粤港澳创新圈建设工程。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创新区,支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建设以高科技微电子科技为主的河套创新园,使其成为人员自由进出、货物保税流通、货币小额自由兑换的“保税创新区”。建设前后海创新园,建设先进制造业总部基地。规划建设南沙粤港科技创新园,整合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州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设于南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沙科技资讯园、中国科学院广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华南理工大学南沙大学科技园的规划与建设,将其建设成为研究开发、企业孵化、人才培育和先进制造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化创新园。建设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重点建设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的莞港生产力促进基地,与香港科研机构及企业合作的创新及知识产权管理中心、设计及科技创建中心、清洁生产及持续发展中心、精密制造及管理中心、生产力培训学院等服务功能平台,为东莞产业升级提供全方位的生产力提升服务,促进在莞港澳资企业转型和升级。建设横琴岛创新园,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区、中医药产业区、建设创意产业区,将横琴岛建设成为一个复合型、生态化创新之岛。在粤港澳经济关联度大产业领域建立联合创新中心,促进粤港澳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开放共享,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㈤ 实施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工程。组织实施 “华南新药创制中心”重大科技专项。组建广东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化创新基地。包括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平台、化学生物学与新药开发平台、抗感染与疫苗产业化平台、华南灵长类动物实验研究中心和(大)动物P3实验室的建设、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公共平台、食品健康与安全中心、临床前实验中心(FDA认证)、生物医药中试基地、中药现代化研发中心、生物医药人才培训平台、国际生物试剂创制平台、国际生物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平台等内容。加强创新药物研究和药物产品产业化,建设南方医药产业中心。支持企业加强对基因工程药物、化学合成药物、生化药物、疫苗的研究和开发,实现由仿制为主向创新为主的转移。在心脑疾病、恶性肿瘤和地中海贫血等广东多发性地方疾病的病理、检查诊断、治疗技术取得突破,研制一批新型防治药物。以高新技术改造我省传统优势医药产品,实现药物二次开发,提高产业竞争力。大力发展岭南道地药材的种植和加工开发产业。
㈥ 实施高性能节能环保新材料创新工程。推进高性能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工程,解决建筑节能问题;推进万吨级二氧化碳全降解塑料产业化工程;解决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特种尼龙工程塑料产业化工程,扭转高性能尼龙材料依赖进口的局面,促进广东省石油化工新材料、电子电器、汽车及装备产业的发展。
㈦ 实施新能源产业创新工程。组织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重大科技专项。研发高效太阳电池、光伏建筑组件、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建设产能达到300MW的规模化生产线。在东莞、中山等风能、太阳能产业发达地区,促进LED照明、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融合,发展新光源产业。实施广东光伏发电屋顶计划和海岛光伏发电系统示范。
㈧ 实施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工程。在汽车制造业,研发轿车车身开发技术及相关装备,客车和专用车专用底盘设计制造技术及相关装备,电动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技术及装备以及汽车电子产品,力争在未来3年研发出有自主知识产权、与国际水平接轨的产品。在电子信息制造业,研发高性能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智能网络设备、路由与交换设备、无线市话设备等通信设备;笔记本电脑、高性能服务器、多媒体移动终端等电子计算机制造产品以及相关装备;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等光通信器件等电子器件制造产品以及相关装备。在医疗器械制造业,研发和生产包括核磁共振、B型超声显像仪等医学成像设备、临床监护仪器设备、生命体征测试检查仪器、立体定位放射治疗设备、介入治疗器械、医用信息产品等现代医疗仪器设备,推动我国医疗器械制造业的发展。在数控机床制造业,研发高速高精密电主轴技术、直线电机及其高速精密进给技术、高速数控系统技术、机床整体结构优化设计技术,突破高速高精度数控机床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功能部件,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促进我省高速机床和先进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改变我国数控装备落后的现状。在成套装备制造业,研制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大注射量高精度塑料注射成型机;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和建筑工程用机械;食品、饲料、包装、造纸等轻工成套装备;制药设备;废弃物回收利用设备等我省具有基础的成套装备。
㈨ 实施绿色照明工程。一是要突破LED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针对提高LED发光效率、延长高功率光衰寿命、合理设计灯具结构等技术难题,重点攻克MOCVD设备规模化制造技术,GaN、LiAlO2、ZnO、AlN等新型衬底外延和芯片技术、汽车前照LED大灯系统集成技术、室内智能化LED照明系统集成技术、高效电磁无极灯等一批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为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先机提供科技支撑。二是推动绿色照明产品的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千里十万LED路灯示范工程”。对大功率白光LED路灯示范等绿色照明重大工程提供贷款担保,建设绿色亚运照明工程,进行大规模室外LED景观亮化、室内LED白光照明、LED显示屏的综合应用等示范工程建设,形成LED城市大规模应用成套技术。三是建设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广州、深圳、东莞等LED封装产业发达地区重点向上游外延材料和芯片制造领域拓展,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中山、佛山、惠州等传统照明产业聚集地,重点研发生产LED普通照明产品和电磁无极灯,促进传统照明产业升级换代。
㈩ 实施科技服务业培育工程。建设广东产品原型设计中心、先进制造业技术中心、药品分析评价服务中心、技术创新基金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一批面向企业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建设,重点建设3~5个面向绿色照明、生物技术、纳米材料、环保产业、数字家庭、节能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高端领域、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专业特色孵化器,打造国际一流的孵化器群体。做大做强若干有优势的创意产业园,新建一批创意与设计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广州创意产业基地。加强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园区的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和升级,重点推进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软件产业基地、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科学城等项目建设。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发展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信息与培训服务业、科技测试服务业、科技投融资服务业、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业等。
三、充分调动社会资金,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
充分利用与国家开发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签订的融资协议资金,调动社会资金共同投入,推动经济与科技紧密结合。
㈠ 积极组织开展科技金融省市联动,共同推进科技金融试点的工作。计划遴选4个城市作为我省科技金融工作的试点城市,通过开展试点,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参与科技金融工作;推动科技金融跟科技资本市场的结合;培育一批真正从事科技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建立有效的省市联动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有效的助贷体系。通过上述五方面的探索,逐步形成有层次、有地方特色的科技融资体系。
㈡ 实施科技企业信用互助融资试点,为企业拓宽融资担保渠道。实施科技企业信用互助融资试点,设立科技企业信用互助专项资金,利用企业集合互助资金的方式,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充分调研,设计符合广东省实际的科技企业信用互助融资体系实施方案和互助专项资金的管理、操作及运作模式、风险控制、费用支出及利益收入模式。探讨有关资金来源的各种可能性,除了可以在省科技厅的专项资金中设立,也可考虑在即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基金”和广东省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如广东省2009年将投入2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设立子基金。在中山、东莞、珠海、广州高新区等有相当基础的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市与省级财政共同投入设立信用互助专项资金,形成省、市(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合作银行为主体的科技型企业信用互助体系,实现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㈢ 推行先行先试的金融改革与创新,积极推动成立科技支行,以金融创新全面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金融改革与创新,全面构建和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部与银监会准备签订协议,开设科技支行。科技支行将在优化运营机制、放宽贷款条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探索创新,专门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育成过程中资金匮乏、信息不对称等现实问题,成为提供产业化金融工具的新型金融机构,将弥补现有银行体系及银行功能上对高新科技创新支撑不足的缺陷。
四、统筹财政科技投入,科学组织科技计划做出成效
积极统筹使用可以调配的省级科技财政资金,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发追政府资金的带动乘数作用,主要包括:
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的2009~2012年度专项资金包括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等三大重大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专项,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新专项和实验室体系建设专项等共约34亿元。
统筹使用的专项资金,投入方向主要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支持产学研合作;二是支持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三是配合开展关键领域重点技术招投标工作;四是及时转化最新科技成果;五是支持承担省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六是支持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其他资金:年度其他用于科技计划的科学事业费资金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4.8亿元,不作滚动安排和提前使用。
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项目要与年度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起来,有关有求如下:
㈠ 滚动安排和一次性安排相结合。所统筹专项资金编制动态、连续预算计划,可将4个年度的专项资金编列滚动预算提前于2009年安排使用,围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一批当前发展急需的、具有良好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提前安排。其他资金按照年度预算和指标,主要采取一次性安排的方式。
㈡ 竞争性支持。对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引入一次分配的效率原则,实施竞争性安排,按照“集中财力、扶优扶强”原则,鼓励优强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方式从“一对一”逐级单向审批安排转为“一对多”审批、竞争性安排,“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㈢ 相对集中使用。在明确政策导向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专项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彻底扭转以往“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突出重点,集中投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前沿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等,把钱用在“刀刃”上。
㈣ 分批下达。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计划实行逐批审定,分批下达,成熟一批、下达一批,加快财政支出速度和效率,尽快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
五、积极采取措施,共同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㈠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改革试点要求,省委省政府98号文精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计划项目组织协调,将思想统一到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精神上来。
㈡ 省市联动,部门联动,集中资源办大事。充分发挥省市之间、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集中财力支持能有效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带动经济增长的重大项目。列入地方和行业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可给与资金配套的项目优先支持。
㈢ 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投向和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和使用全过程,确保用好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㈣ 作好专项策划与设计。纳入滚动计划管理的资金,原则上以专项方式组织,各处室要抓大放小,突出重点,按照厅党组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专项的组织策划,经过科学论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实施一个。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