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政字〔2008〕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要求,2007年我省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对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进行了考核。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确认我省广州市等8个地级以上市,广州市天河区等17个县(区)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名单附后)。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鼓励各市、县(区)分创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区),现对获得2005~2006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考核工作经费补助。希望各市、县(区)向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学习,全面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努力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