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的通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9-01-06     点击量:

粤科政字〔2008〕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要求,2007年我省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对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进行了考核。经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确认我省广州市等8个地级以上市,广州市天河区等17个县(区)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名单附后)。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鼓励各市、县(区)分创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区),现对获得2005~2006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考核工作经费补助。希望各市、县(区)向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学习,全面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努力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

  附件: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2009年广东省3T-net产业化项目建议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