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做好第一批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10-20     点击量:

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08]5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73号)要求,综合考虑各高校、科研院所推荐情况以及与各地市相关企业的协调对接情况,经研究,同意清华大学刘红霞教授等143名专家为第一批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名单附后),分别入驻广东20个地级以上市的140家科技型企业。第一批特派员来自国内50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其中省外国家重点建设大学34所),汇聚了包括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在内的一批优秀人才。为确保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派驻期限为: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派出单位、特派员与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协商延长派驻年限并报省部产学研办备案。)

  二、请各高校、科研机构认真落实《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相应政策措施,解决派出人员的后顾之忧,合理安排教师、科技人员工作任务,督促特派员尽快入驻企业,并积极支持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依托本单位的科技优势开展工作。

  三、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落实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联系所辖区内驻点企业和特派员,建立特派员跟踪服务制度,督促和协助驻点企业落实相关协议,营造特派员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密切关注特派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尽力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要适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并及时向省部产学研办反馈情况。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将辖区内特派员到位及开展工作的相关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省部产学研办。

  四、各有关派驻企业要认真落实相关协议,给特派员尽快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为特派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要充分发挥特派员专业特长和所在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优势,选准技术突破口,凝练项目,重点攻关,加快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各特派员要围绕《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派驻企业的实际需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已入驻企业开展工作的特派员,请及时与企业所在地市的科技局和省部产学研办取得联系;尚未入驻企业的特派员请于10月30日前到位并及时与企业所在地市的科技局和省部产学研办联系。特派员在派驻期间工作、生活遇到的问题、困难,请及时向有关地市科技局或省部产学研办反映。

  六、省部产学研办将于10月30日前检查、核实企业与特派员所签协议的落实、特派员到位及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于近期组织颁发《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证书》,组织开展特派员相关培训和交流,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 川 电话:020-83163929 E-mail:chuanlu@gdstc.gov.cn
  刘 洋 电话:020-83163940 E-mail:liuy@gdstc.gov.cn
  邵 春 电话:020-87685339 E-mail:Shaochun1@126.com
  张志彤 电话:020-83163387 E-mail:zhangzht@gdstc.gov.cn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2楼 省部产学研办
  邮编:510033
  传真:020-83163927

 

  附件:第一批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及驻点企业名单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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