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2009年度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10-13     点击量:

粤科函计字〔2008〕93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及研究所:

  2008年以来,我厅启动了“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创新药物筛选评价”“产业共性技术”3个重大专项和“面向领域的核心芯片设计及其产业化”等7个重点专项,目前组织进展顺利,社会反响良好,2009年省级科技计划拟继续重点组织实施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专项。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集思广益做好2009年度项目组织工作,现决定面向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征集2009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专项申报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指导思想:科技专项的组织建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有关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产业双转移,推动全省产业优化升级和社会进步为指导思想。

  原则:

  1.结合全省科技“十一五”规划有关目标和部署,落实《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中有关要求。

  2.结合广东经济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支撑服务省委省政府近期工作重点,如推动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建立,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全省产业“双转移”战略落实。

  3.结合当前科技专项的实施,突出重点。指南建议要结合当前实施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专项,实行有限目标,集中投入。

  4.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科技发展的特色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需要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

  二、项目指南建议内容

  各单位提出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建议分为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重大科技专项。

  继续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创新药物筛选评价”“产业共性技术”三大专项计划。“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主要围绕《广东省节能减排科技行动计划》中提出的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项目建议。“创新药物筛选评价”主要围绕我省组建的“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有关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集成资源研制一批重大新药提出建议。“产业共性技术”可针对我省九大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出一批对产业影响大,技术水平高,投入需要大,目前制约我省相关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项目。

  2.重点科技专项。

  结合科技发展规划,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中,提出各重点产业领域中能够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和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和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项目。可进一步提出2008年度7个重点专项新的实施内容,也可结合规划部署提出启动新的重点专项。

  各单位提出的项目建议要充分利用产业技术路线图的原理和方法,重点凝练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并充分集成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实现产学研联动和省市联动。

  省级科技引导项目主要依据“十一五”规划的优先主题,由科技厅调研后提出项目申报指南,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另行组织建议征集。

  三、组织管理

  省科技厅成立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小组,全面协调组织2009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编制工作。

  各有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科技发展需求以及辖区有关单位的建议,综合汇总后向科技厅提出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组织建议。各企业单位可与本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不接受个人名义提出的指南建议。

  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小组组织省科技厅各业务部门,根据各单位对申报指南的建议、广东自主创新调研情况和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组织有关专家综合协调后提出2009年度省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并向社会发布。

  四、进度安排

  1.各主管部门请于10月27日前将有关指南建议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汇总。

  2.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小组将根据各单位建议,组织专家综合研究后,于11月15日前提出2009年科技计划业务申报指南。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楚祥 83163838

  电子邮箱:zhinan@gdstc.gov.cn

  附件:科技专项项目建议征集表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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