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成字〔2008〕34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部门: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确保科技项目实施效果、提高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厅将对2004-2006年间立项的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㈠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内容,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获得的成果;项目技术成果应用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要求见附件7)。
2004-2006年连续承担项目的单位将连续承担的《合同书》内容合并一起验收。
㈡ 绩效评价是依据省财政科技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完成自评和综合评价的工作。
二、验收和绩效评价材料
㈠ 验收材料。
⒈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⒉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或项目研究工作报告)(*)
⒋项目执行相关技术材料
⒌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应用证明等材料。企业应用证明加盖企业单位印章。
⒍年度科技计划专项 (广东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其中打(*)的项目为必交材料。验收材料要求所有材料(不包括验收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结题验收书》和《项目研究工作报告》电子版一份。
㈡ 绩效评价材料。
⒈广东省财政科技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⒉广东省财政科技支出项目信息统计表
《绩效自评报告》和《信息统计表》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绩效自评报告》和《信息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三、组织程序
㈠ 各承担单位准备验收材料和自评报告。
㈡ 各地市科技局、省直部门负责所辖(属)承担单位的材料审核。
㈢ 省科技厅负责验收审批和组织验收、评价工作。
四、进度安排
2008年5月15日前承担单位完成自评工作。
2008年5月30日前地市科技局、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工作,并收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2008年6月15日前省科技厅完成复审。
2008年7月15号省科技厅完成验收工作。
五、验收检查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验收和绩效评价的有关工作,我厅将根据检查情况选定部分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考察小组进行现场考察。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吴丹 陈丽英
电 话:020-83163329 83163928
邮 箱:kwcgc@gdstc.gov.cn
附件:⒈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办法(试行)
⒉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⒊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⒋应用证明格式
⒌广东省财政科技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⒍广东省财政科技支出项目信息统计表
⒎科技项目经费相关会计核算和会计法规汇编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