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签定2007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中标项目合同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02-22     点击量:

粤科函高字〔2008〕125号

各有关中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照《2007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南方公证处对开标过程的公证和厅纪检人员对评标过程的监督下,组织专家完成了投标项目的评标等工作,并于2007年12月20日在有关媒体刊登了揭标公告。

  为了更好落实项目合同及有关实施工作,现将签定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中标项目首年安排经费以下达经费文件为准。各单位要认真填报项目合同并予以实施,专款专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按期验收。

  2.与省科技计划一样,所有粤港中标项目均要求严格按照标书内容、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补填申报书并签订合同。

  申报人如果曾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过科技项目,则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没有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过项目,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员创建帐号和密码,并补充完整个人详细信息后方可填写申报书。

  3.合同修改问题。个别单位若在联合体单位、阶段目标、计划实现指标、合作协议等方面发生变更的话,必须附上书面说明以及与联合体的盖章确认,经省科技厅审查同意后,才正式签定合同、下拨经费。

  4.填报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各申报人即日起可通过系统开始填报;

  (2)填报申报书的网上受理截止时间:3月1日。

  (3)各申报人在申报书生成PDF格式后,即可打印书面申报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3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由推荐单位统一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书面申报书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4)申报人在书面申报书上交后请密切注意系统中电子版申报书状态,当电子版申报书状态变为“已立项”时,申报人可以开始填报合同。

  (5)申报人在合同书生成PDF格式后,即可打印书面合同书一式7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并由推荐单位统一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书面合同书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5.联系人及电话

  高 新 处:莎薇、梁丽娟,83163876、83163878
  技术咨询:林彧、刘佐菁,83163338
  受理窗口: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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