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19〕26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19年第二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4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1)。
二、对9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设施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2)。
附件:1.2019年第二季度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结果
2.2019年第二季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结果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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