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07〕79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我省自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初步效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省总工会工作等部门将联合组织认定第二批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⒈请各地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各不超过8家,其他地市各不超过3家。
⒉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基本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必须于9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上报至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过期不予受理。
⒊省直单位直接上报至广东省科技厅,属于省国资委管辖的单位需同时抄报省国资委,其他申报单位由各地市科技局统一上报。
⒋《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内容要求》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基本情况表》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网址:www.gdstc.gd.cn。
联 系 人:广东省科技厅高新处 陈 辉、陈金德
联系电话:020-83163877;020-83163871
传 真:020-83163879
材料报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邵玉昆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厅一楼(510033)
联系电话:020-83163930
附件:⒈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⒉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内容要求
⒊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基本情况表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