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研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根据省、部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省部产学研办在2007年下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速推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工作
抓紧抓实已组建的13个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有关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高校科技(研)处认真指导督促有关联盟落实建设方案,完善联盟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设置,明确联盟的牵头单位联系人(包括高校联系人、企业联系人),理顺运行机制,将联盟建设纳入到地方和高校年度科技计划支持范围着力推动。各联盟理事会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在深入、广泛开展行业共性、核心技术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凝练行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重大项目,填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重大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于2007年9月30日前一式2份报省部产学研办(电子版请发:yechx@gdstc.gov.cn)。省部产学研办将组织专家论证并择优列入2008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指南。
继续推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组建工作。2007年下半年,省部产学研办将会同有关市科技局、高校、企业围绕广东产业发展需求,继续推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组建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结合本地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集聚产业的发展需求,按照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工作指引的要求,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内重点建设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条件比较成熟、拟组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请填报拟组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情况表(见附件2),于2007年10月31日前一式2份报省部产学研办(电子版请发:chenjm@gdstc.gov.cn)。
为扩大对外交流,增进国际间的合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在省政府组织召开的2007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上,我办将举办广东省产学研战略联盟与创新专题论坛,届时将邀请相关的高校、企业和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及有关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参加。
二、认真组织实施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在对本地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本地企业联合国内重点建设高校,共同提出促进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的重大共性、关键和核心技术,从中选择5—8项重大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统一汇总填报2008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建议表(见附件3);同时,请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针对广东产业发展的需求,与广东相关企业共同筛选5~8项重大科技成果或项目填报2008年高校(科研机构)重大科技成果调查表(见附件4)或2008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建议表(见附件3)。以上两项均作为省部产学研办组织实施2008年重大项目的重要参考,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一式2份报省部产学研办(电子版请发:yechx@gdstc.gov.cn)。
三、加快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已批准立项建设的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区)、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要严格按照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地建设目标,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落实配套资金投入,加快示范基地建设步伐。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还要进一步明确项目研究的方向,做好项目的筛选和实施工作,完善基地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省部产学研办于年底前将会同有关市科技局对在建的示范基地进行抽查、评估。
继续组织开展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区)、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的认定工作。选择4~5个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有长远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和较完善配套措施的市(区、镇)建立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区、镇);选择50个左右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条件,在资金、场地、人才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上具备开展自主创新的企业或园区建立研发基地和成果产业化基地。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填报2008年拟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一览表(见附件5),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一式2份报省部产学研办(电子版请发:chenjm@gdstc.gov.cn)。
四、组织地市与高校开展对接活动
组织开展区域性、专业性的技术对接活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根据本地企业对技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高校到本地区与企业对接,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专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或产业发展论坛;主动组织企业到有关高校走访,与高校深入开展实质性洽谈对接。省部产学研办将积极参与并大力协助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对接活动。
组织开展专业镇与高校的技术对接活动。通过省部产学研合作平台,提升省级专业镇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专业镇的跨越式发展。请各地市围绕专业镇特色产业的重大技术需求,筛选2~3个专业镇与高校对接的项目填报2008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建议表(见附件3),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一式2份报省部产学研办(电子版请发:yechx@gdstc.gov.cn)。
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技(研)处要根据《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和评估制度,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履行项目合同,完成合同目标。对已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省部产学研办将在年底前会同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高校科技(研)处开展项目实施的抽查工作,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评估和检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应组织承担2006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的单位填写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6),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省部产学研办,(电子版请发:yechx@gdstc.gov.cn)。
六、做好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数据的统计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对本地区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收集和统计相关数据,填报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统计数据表(见附件7),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省部产学研办,(电子版请发:yechx@gdstc.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叶超贤,020-83163382;陈建敏,83163383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207房
邮编:510033
传真:020-831633927
附件:1.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重大项目推荐表
2.拟组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情况表
3.2008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建议表
4.2008年高校(科研机构)重大科技成果调查表
5.2008年拟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一览表
6.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7.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统计数据表
二○○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