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供合联〔2013〕62号
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科技局(委),深圳市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确定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科字〔2013〕43号)和省科技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行动推进广东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粤科农字〔2010〕149号),省供销合作联社、省科技厅对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了2013年度广东省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认定选派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130名、法人科技特派员5名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个(见附件)。
二、广东省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证书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匾牌将由省科技厅统一制作、发放,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农村科流通领域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要认真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流通领域科技服务与科技创业活动,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四、联系方式:
(一)省供销合作联社合作指导处 李春波 020-37621851;
(二)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沈思 020-83163902。
附件:1.2013年度广东省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名单
2.2013年度广东省农村流通领域法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3.2013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或农化服务中心名单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