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赴俄罗斯参加“中国广东-俄罗斯经贸科技洽谈会”的预通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05-22     点击量:

粤科函成字〔2007〕37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外经贸厅共同组织科技贸易代表团赴俄罗斯,参加2007年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并举办“中国广东-俄罗斯科技经贸合作洽谈会”,此次活动是配合我省与莫斯科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的重要安排,目的是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俄罗斯进一步开展科技交流和合作,以创造良好的交流氛围与合作机会。

  “中国广东-俄罗斯科技经贸合作洽谈会”拟由广东省人民政府、莫斯科州政府联合主办,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外经贸厅、莫斯科州的商会组织共同承办。洽谈会期间将开展政府间高层会谈、大会交流、签署合作协议、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与俄方对口机构洽谈等活动,并籍此机会,拟顺访芬兰等北欧国家,考察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园区建设。为此,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挑选一批与俄罗斯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贸易和投资等促进中俄双方科贸关系发展的项目参加洽谈会,并派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访国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9月28—10月10日,全程12天。
  地点:俄罗斯莫斯科市 克洛库斯展馆(暂定)、顺访芬兰。

  二、出国费用

  ⒈国内费用:人民币2000元/人,包括组织联络、资料翻译、护照、签证等费用;
  ⒉国外费用:人民币32000元/人(暂定),费用包括国际机票、食宿、城市间交通等费用。

  三、上报合作项目

  请各派员单位挑选1—2个与俄罗斯对口技术交流、寻求合作、出口贸易等项目,填写详细的项目登记表,并于7月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四、报名办法

  参团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8张大一寸(白底深色上衣)护照标准白底彩色照片,送(寄)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以便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

  附件:⒈项目登记表
     ⒉出国人员报名表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李政访;83163922;E-mail:lizhf@gdstc.gov.cn。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张 郁、尹玉萍;电话:83561434、83163250;传真:83563417;E-mail:stec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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