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07〕34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使各地尽早启动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相继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的“通知通告”栏目中发布了《关于制定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和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及对服务机构重新注册备案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工作指引》、《2007年度创新基金工作通知》、《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等文件。为了保证我省创新基金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今年国家基金工作的变化和准备启动的新增业务等工作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下载并认真研究上述文件,及早启动和部署本地区创新基金工作。
二、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要对所有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服务机构(含创新项目服务机构)进行重新认定注册备案。请项目组织单位、服务机构于5月8日之前将《项目组织单位信息表》、服务机构注册备案资料(《服务机构信息表》、《服务机构承诺书》)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一式三份。《服务机构信息表》的项目组织单位,只能填写一个(地市项目组织单位或省科技厅)。我厅将根据有关单位的申请及前两年工作业绩情况审核认定后再推荐上报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资格,按要求精心撰写申报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在5月1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二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四、请按照《关于召开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粤科函高字〔2007〕273号)要求,继续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王大春、严爱琼
87680016、87682617
传真:87686359,87680016@163.com
省科技厅高新处 梁丽娟 83163878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