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2007年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服务培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04-11     点击量:

粤科函计字〔2007〕250号

各有关单位:

  从2003年开始,广东省科技厅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连续4年组织专业镇负责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业务骨干和市县科技管理干部赴港学习与交流。这是粤港科技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省开展专业镇技术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学习与交流,可以使专业镇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了解港澳地区和国外的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学习他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做法与经验,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为我省专业镇的发展,拓展思路和视野。

  去年以来,部分镇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换届,一些科技管理人员也进行了岗位调整。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镇负责人和科技管理人员开展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地方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竞争力。经研究,我厅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将于今年7月中旬,组织省级专业镇技术创新服务培训。

  培训课程在香港进行。学习内容主要围绕政府如何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运作与服务进行。包括科技成果商品化及产业化问题、品牌的建立与保护、如何利用互联网进军国际市场、如何全方位协助中小企业发展、现代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香港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服务的方式与方法,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服务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等,此外还将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中心等进行交流,对如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进行研讨。通过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提高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的服务能力,提升专业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⒈培训人员:专业镇政府领导和主管专业镇工作的管理人员,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管理人员、市县科技管理干部。培训班人数限制在每期30名以内。

  ⒉培训时间:7月中旬,共7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⒊培训费用:培训费、往来交通费及在港食宿费原则上由各派员单位承担;赴港通行证及一次可停留7天签证由参加人员自行办理。

  ⒋报名方式:由各地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各市县科技部门和专业镇的有关人员。各地市科技局请于4月25日前把各地参加的人员名单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附件:赴港专业镇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培训报名表

二○○七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关春华;电话:020- 83549572,传真:020-8354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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