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中比(利时)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03-2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经中比双方商定,第十六届中比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会议将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届时将评估近年来中比科技合作项
目的执行情况,确定第十六届中比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将合作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领域

  合作项目的征集领域为:

  1.信息科技(优先考虑:极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及制造技术、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型应用软件、智能感知技术、虚拟现实技术、SoC设计平台及关键技术、文化和自然遗产数字化保存技术)

  2.医药和生物技术(优先考虑:疫苗与抗体关键技术、基因操作和蛋白质工程技术、靶标发现技术、中医药现代化、药物分子设计技术、核医学)

  3.新材料(优先考虑:高温超导材料技术、纳米材料与器件、材料设计与先进制备技术、高性能膜材料及制备技术、集成电路配套新材料技术)

  4.能源(优先考虑: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

  5.环境(优先考虑:水污染防治技术、农业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生态环境保护与脆弱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技术)

  6.农业与食品(优先考虑:食品安全及标准、动植物分子育种技术和定向杂交种技术)所申报的项目应围绕国家、部委或地方发展战略科研计划,有较强互补性和合作潜力,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选择。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25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对项目建议进行评审和筛选,并在第十六届中比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会议上与比方共同确定项目。中选项目在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下达项目通知后开始执行,为期两年。

  按现行财务要求,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不单独资助项目执行中产生的交流费,经费原则上由项目执行单位自行解决。对于执行效果好且质量高的项目,将推荐到科技部“国际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中予以支持,届时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项目建议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议表格(见附)应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前,双方项目负责人应对各项内容协商一致。

  2.项目建议表格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书信、传真或其它方式的签字均有效。

  3.项目建议表格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三份连同一份本单位推荐便函,报我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对外合作处 董茗
  电话:020-83163865、83548309   传真:020-83516596

  附件:第十六届中比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项目建议表格

广东省科技厅
二ΟΟ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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