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03-26     点击量:

粤科函成字〔2007〕19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贸促会、国际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将于2007年5月24—29日在北京举行。为充分展示我省科技创新成果,彰显我省的科技综合实力,请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名称、地点与时间

  ㈠名称: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

  ㈡地点: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㈢时间:2007年5月25—29日。

  二、主要活动内容

  ㈠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展览会。

  ⒈专业展览馆内:电子信息与现代通讯、电脑网络与信息技术、循环经济与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汽车科技与智能交通、生物工程与医药技术、工业设计与创意等领域的科技成果和产品。

  ⒉合展览馆内:外国国家高科技战团、国内各省市科技成果交易展、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科技成果交易展等。

  ㈡论坛会议。

  结合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未来能源发展战略、循环经济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新兴城市建设与管理、自主创新、农业科技成果与产业化、信息技术等方面展开研讨。

  ㈢经贸洽谈会。

  主要安排国际投资贸易洽谈、奥运相关项目推介、华人华侨合资合作项目洽谈等。

  ㈣大型活动及专项交流。

  主题报告会、大型专场文艺晚会、领导参观专场等。

  ㈤网上交流举办网上招商、合作、技术项目转让推介及网上人才招聘等。

  科博会为各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与国内外交流合作的良好机会,请有关单位结合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热点问题,推出有吸引力的对外招商项目、技术合作项目参会,加大技术交易和合作开发的力度,做到对外能够借鉴有益经验和展示各地市的发展环境,对内能够加强交流,切实推动区域科技经济合作和发展,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三、具体参展办法

  参展的具体工作请直接与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联系,参展办法及参展费用见附件。

  详情请登录:www.gdstc.gov.cn
        www.chitec.cn

  四、联系方式

  ⒈省科技厅成果处 李政访

  电话:83163922

  ⒉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尹玉萍

  电话:83561434、83163250 传真:83563417

  邮箱:stechb@vip.163.com

  附件:第十届北京科博会参展资料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报送广东省特色产业基地现场经验交流会交流材料和大会发言材

下一篇:关于征集第12届中日科技合作委员会合作项目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