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06〕1033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486号)的要求,我省现开展2006年度科普工作统计调查。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该《通知》和2006年度广东省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⒈本次科普工作统计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重要措施,具有量大、面广、协调性强等突出特点,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项工作,明确分工,迅速组织实施。
⒉为保证科普工作统计的顺利进行,请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在2007年1月10日前将科普工作统计联络员名单报省科技厅。市级科普统计工作由各地级市科技局牵头,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组织安排县级科技局开展科普统计工作。
⒊为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请随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等有关信息报省科技厅。
⒋本次科普工作统计由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负责广东省科普统计工作的数据收集、审核和汇总分析等工作,请各统计调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其工作。
联 系 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曾 媚
联系电话:020-87684635
传 真:020-87686359
电子信箱:gdcenter@gdppnet.com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林晓霞
联系电话:020-83549994,83548173
传 真:020-83548334
电子信箱:kwfgc@gdstc.gov.cn
附件:⒈2006年度广东省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
⒉《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486号)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