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9-11-05     点击量:

粤科公告〔2019〕35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19年第三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5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其中,广东医科大学的KM小鼠、南方医科大学的Wistar大鼠(41栋一楼饲养室3)抽检结果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其他实验动物抽检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1)。

  二、对10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其中,广东省保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屏障与普通环境设施检测结果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其他环境设施抽检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2)。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第十三条要求,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应查明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期3个月整改并接受复检;不合格的实验动物或者动物实验场所不得继续销售或者使用。

  附件:1.2019年第三季度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结果

     2.2019年第三季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结果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31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深圳市众循精准医学研究院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组织参加“岭南科学论坛·双周创新论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发展论坛暨项目路演会”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