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2006年度广东省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6-12-13     点击量:

粤科函成字〔2006〕98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6〕8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2006年度科技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

  二、统计内容:1.经我省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登记的科技成果(凡已经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登记的科技成果,各市和省直单位不再统计);2.重大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成果是指2006年度内本地区、本领域完成的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技术上有重大创新、突破,或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产业化环境及经济效益明显的科技成果(包括已登记和未登记)。

  三、统计方式

  ㈠科技成果统计表。
  ⒈统一采用2005年的《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表》,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3.0)”中的统计功能生成年度统计表,并生成导出科技成果数据文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审核,报表中不缺项漏项,确保统计数字的科学性、连续性、准确性、可比性。
  ⒉部分尚未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3.0)”进行成果登记的地区和部门,需要对《科技成果情况表》(见附件1)进行手工填报。尚未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在《科技成果情况表》“有关填报说明”栏目中予以说明。2007年度必需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4.0)管理版”进行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

  ㈡重大科技成果报送表。
  重大科技成果填报《2006统计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进展》报送表(见附件2)。由各推荐部门组织有关项目完成单位填报《2006统计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进展》报送表。报送表经项目完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由推荐部门汇总报送我厅(见附件3),我厅经筛选后向国家报送。

  ㈢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采取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分别报送。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或报送软盘,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通过挂号邮寄。

  ㈣报送时间。
  有关材料请于2006年12月15日前寄送我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4楼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邮 编:510033
  联系人:王雅文、李丹
  电 话:020-83163923、83163926
  传 真:020-83562219
  电子邮箱:Kwcgdj@gdstc.gov.cn

  附件:1、科技成果情况表
     2、《2006统计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进展》报送表
     3、《2006统计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进展》汇总表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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