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局、肇庆市科技局、各创新型试点企业:
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已联合确认了103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现将《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请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日新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四家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并明确一名主抓试点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
2. 填报的《试点方案》及电子版一式五份,于8月30日前分别报送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广东省科技厅和所在地市科技局。
3. 《试点方案》电子文档可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下载。
联系人:广东省科技厅高新处 陈辉
联系电话:83163877 传真:83163879
EMAIL:chenhui@gdstc.gov.cn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307
附件一:《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3号)
附件二: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名单(共计103家)
附件三:《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
广东省科技厅
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