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6-06-15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中法先进研究计划”(Programme Sino-Français de Recherches Avancées,简称PRA)是根据中法两国政府科技协定,由中国科技部和法国外交部、研技部共同发起,旨在促进和加强中法双方在基础科学和高技术方面研究的合作计划,至今已执行15年。现开始征集2006年度PRA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领域

  根据“中法先进研究计划”双方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意见,2006年度“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领域确定为:

  1、基础生物、生物技术和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优先考虑:传统医药、传染性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组织工程和干细胞、生物多样性保护)

  2、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优先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和农村领土生态、自然灾害和工业灾难的预测、预防和管理)

  3、信息科学和技术(优先考虑:图像处理、多媒体信息系统、网络、应用软件的安全性研究(包括智能交通、自然灾害模拟等))

  4、材料科学

  5、地球科学(优先考虑:自然灾害)

  所申请项目应围绕国家、部委或地方发展战略科研计划,有较强互补性和合作潜力,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程序和要求

  各项目提出单位应通过广东省科技厅向科技部报送项目申请。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28日。科技部将对所报项目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和评审,商法方共同确定出中选项目,并于2006年12月下达项目执行通知,中选项目可于2007年1月开始执行,执行期为两年。

  按现行财务要求,中选项目的经费原则上由项目执行单位自行解决。对于在第一年度执行效果好且质量高的项目,在第二年度,科技部可推荐列入国际合作重点计划进行支持。

  三、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包括表格和项目说明书(见附件)。项目申请书应逐项认真填写(中文部分用中文填写,外文部分用法文或英文填写);项目说明按说明书条款编写。

  2、填写项目申请书前,应与法方项目负责人协商,对合作的各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中文填写的申请书内容应与法方填写的外文申请书内容一致。

  3、项目申请书填好后,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书信、传真或其它方式的签字均有效。

  4、项目申请书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三份(中文)和二份外文(对方申报项目申请书)于2006年6月28日前经中方项目申请单位出具推荐便函(各地市由当地科技局出具)报我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广东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董 茗
  电话:83548309 传真:83516596

  附件:“中法先进研究计划”(PRA)项目申请书表格和说明书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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