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中意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6-06-1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在科技部和意大利环境国土部合作框架下,为推动中意两国在气候变化和减排领域的实质性合作,2006年3月31日科技部与意大利环境部签署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谅解备忘录工作计划书,商定从2006年至2008年期间在华共同开发100个CDM项目。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履约机制之一。CDM允许附件一缔约方与非附件一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发达国家可以将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

  我国一直在认真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积极促进《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并于2002年8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环境保护一直以来就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资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政府长期坚持的战略目标。此次与意大利政府合作的CDM项目,在帮助意方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其减排温室气体承诺的同时,可以通过先进和适用技术的引进促进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种双赢的活动。

  本项目要求在2008至2012年期间所产生的年减排量(CERs)不少于1000万吨;所有的减排量将由意大利环境国土部通过世行意大利碳基金或意大利其他买家购买。

  为了落实以上合作,现请你单位在6月16日前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CDM项目建议:

  1、每个项目在2008至2012年期间所产生的经核证的年减排量(CERs)至少为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10万吨以上的项目建议将优先考虑。

  2、具有现成方法学。

  对于经过双方评审、纳入合作框架的项目,科技部将会同意方资助项目设计文件(PDD)的准备及国家批准函审办等有关手续。

  项目建议书须以中英文CDM项目概念文件(PIN)格式(模版见附件,可在http://cdm.ccchina.gov.cn/SearchNews.asp下载)用电子邮件(可分批)报至科技部合作司。

  联系人:李京杰,周隆超
  电话:010-58881351,58881356
  Email:zhoulc@most.cn
  联系人:广东省科技厅 合作处 董茗
  电话:83548309   Email: dongm@gdstc.gov.cn

广东省科技厅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项目概念文件(PIN)中文模版
附件二:项目概念文件(PIN)英文模版
附件三:关于项目概念文件(PIN)预期篇幅和质量的说明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召开广东、广西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2006年省级民营科技园建设项目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