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成字〔2006〕3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内有关科研单位:
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将于2006年6月6-10日在云南昆明举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粤办明电〔2006〕90号精神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函〔2006〕422号文的要求,广东省代表团共由32个分团组成,其中由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科教分团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教分团团长由省科技厅李兴华副厅长担任,副团长由省教育厅罗远芳副厅长担任。
二、 科教分团以参会为主,参展为辅,主要参加以下几项活动:
1、 开幕式
2、 集体签约仪式
3、 专场推介及项目洽谈会
三、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分别对拟在第三届珠洽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拟签约项目为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所达成的各类项目。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申请表》(附件一),于5月19日前汇总到省科技交流中心。科教分团将从中选择部分项目推荐参加大会的集体签约仪式。
四、 广东代表团组委会规定,为了突出我省的整体形象,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广东展区采取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布展,由各分团提供图文资料,配以实物展品组织布展。科教分团选送8-10个项目内容,图片和文字资料报送展务组;辅助展品实物、宣传资料另行通知。
五、科教分团拟组织各市科技局从事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的同志1名作为科教分团团员参会,各市科技局自愿派人参加(广州往返昆明的交通费用自理)。请参加人员填写参会回执(附件二)并于5月17日前传真至020-8356 3417。
六、联系人:
1、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袁光侠
电话:020-8316 3925
2、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尹玉萍
电话:020-8356 1434,传真:020-8356 3417
附件一: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第三届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参会回执
广东省科技厅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