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调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6-02-28     点击量:

粤科函财字〔2006〕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精神,加快我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促进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技强省的建设,完善广东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统筹规划广东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为广东省科学研究提供准确的数据,拟开展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调查,建立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数据库。同时对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及研发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现委托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管理委员会承担此项任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㈠ 高等院校:包括全省范围内部属、省属、市属高等院校。

  ㈡ 科研院所:包括驻省中直、部属科研院所,省属、市属及企业下属科研院所。

  ㈢ 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有关计量及检验机构。

  ㈣ 省辖市环境保护系统、农林系统有关检测机构。

  ㈤ 省辖市卫生系统防疫部门。

  二、调查内容

  ㈠ 调查对象单位基本情况(附件1)。

  ㈡ 调查对象被列入“科学仪器分类与编码表”(可从网址http://www.gzsin.cn文件下载栏下载)、2005年12月31日前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单台(套)仪器设备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或1万美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状况(附件2)。

  ㈢ 调查对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及研发人员,包括各级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相关人员的情况(附件3)。

  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入库条件:

  ⒈熟悉大型科学仪器管理、使用、维修及研发;

  ⒉在检测/计量领域有所专长;

  ⒊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

  ⒋在岗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包括实验师等。

  三、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填报相结合的方式,由广东省内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属单位填报,具体填报方式见附件4填报说明。

  四、调查要求

  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此项调查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建立调查工作专人负责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填报。

  五、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本次调查于2006年3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填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调查表” 和“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相关专业人员情况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管理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冉文清、黄子璐、颜娟
  电 话:020-87684952、37656880-205
  传 真:87684952
  E-mail:gzsin@fenxi.com.cn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34栋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一楼 (交换地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邮 编:510070

  附件:⒈单位基本情况表
     ⒉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调查表
     ⒊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相关专业人员情况表
     ⒋填报说明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院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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