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申报2006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12-31     点击量:

粤科函计字[2005]9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第一年,我省将按照“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部署,相应调整科技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200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并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分类

  1、本通知所指省科技计划项目按类别包括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等。请各单位依照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查阅申报指南)。

  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创新环境建设项目等其他类别科技计划的组织和受理另行通知。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组织层次上划分为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引导项目。

  “十一五”期间,我厅拟选择“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系统”、“高端家电”等20项对全省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技术集成性和带动性强项目和产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重大科技专项有关内容和说明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查阅)

  20项重大专项以外,科技发展优先主题所确定的支持领域的计划项目为科技重点引导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指引范围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2.主申报单位须在广东省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3.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集成、突出重点、质量为先的原则,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项目以申报指南所涵盖的内容为主,各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重点组织开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关键性技术的攻关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研究,同时结合地方经济科技发展的目标和规划,体现地方特色和优势。

  4.200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按照“技术专题”的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书封面认真填写计划项目所属“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各申报项目不需区分申报“重大专项项目”或“重点引导项目”。
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是跨领域、跨地区的,在各“技术专题”申报和评审的基础上,由省科技厅主动进行组织。

  5.超过2项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6.申报三大领域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计划项目使用“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使用“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书面申报材料一式6份,并提交电子文档1份。
申报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贴上包装封面(由申报软件在打印申报书时自动打印,其中受理编号可在主管部门处生成并手工填写)。

  7.对各地市申报的项目,省科技厅统一委托地级市科技局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其他有关事项和申报书填写的细节要求请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查阅。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下载有关项目申报软件并安装,主管部门下载计划项目受理软件并安装。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申报软件中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打印书面申报书,项目承担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导出申报书电子文档1份。

  3.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送交当地有推荐权的科技主管部门(名单可在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上查阅)。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再由科技局统一送地级市科技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省直主管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使用受理软件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受理,由受理程序自动生成受理编号,在书面申报书上填写受理编号。

  5.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审核后,导出申报项目电子数据库汇总盘,连同项目汇总表、书面申报材料一起在规定时间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各地级市科技局只需报送电子数据库汇总盘、项目汇总表。

  四、受理时间

  200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从2006年3月6日至3月10日。

  各申报单位应在本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日期前将申报材料送交主管部门,具体提前日期根据受理和评审工作的需要由省直主管部门、地市科技局确定。

  各主管部门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mail:stp@gdstc.gov.cn

  联系人、电话:

  业 务 窗 口: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发展计划处:陈楚祥,83163838

  政策法规处:林晓霞,83163918 

  条件财务处:余 亮,83163891

  高新技术处:叶超贤,83163876

  农村科技处:黄江康,83163902

  社发基础处:李穗怀,83163886

  科技成果处:斯 恒,83163928

  对外合作处:董 茗,83163865

  附件:1、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2、各主管部门项目汇总表格式

     3、申报指南(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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