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科技局,各地市、县(区)科技局、省直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内各高新区:
为进一步规范邀请省科技厅厅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此类邀请事项的原则问题进行明确:
一、各地市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邀请省科技厅厅领导参加各类活动的邀请函统一送省科技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呈送相关厅领导,活动如同时邀请有关处室人员参加,可一并在邀请函中注明。厅领导阅函后,对参加人员作进一步批示。确定的参加人员由厅办公室通知有关活动联系人。
二、各单位仅邀请某一处室参加各类活动的邀请函可直接送该处室,参加人员由该处室直接与活动联系人联系。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